每个灭火器设置点可以设置1个灭火器吗? 我们经常会看到,各种隐患曝光、排查整治清单等里有一条问题:“灭火器未成组摆放”,包括还有些专家也提出这类问题。那这样的提法对不对呢?

国标GB 55036-2022《消防设施通用规范》:10.0.3 2一个计算单元内的灭火器不少于两具。注意,这里是一个计算单元,而不是一个设置点不少于两具! 也就是说,计算单元配置的灭火器不少于2具就可以了,比如一个门脸房,一个走廊等等。至于到每个设置点,并没有不少于2具的要求。 但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发布的《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要求》要求,每个灭火器设置点配置的灭火器不得少于2具、不宜多于5具。
公众聚集场所指:面对公众开放,具有商业经营性质的室内场所,包括宾馆、饭店、商场、集贸市场、客运车站候车室、客运码头候船厅、民用机场航站楼、体育场馆、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。

综上,除了公众聚集场所外,目前没有国家标准要求灭火器必须成组摆放,灭火器未成组摆放是概念混淆所致,正确的应该是一个设置点不多于5具,一个计算单元不少于2具,所以有时候配置点放1具灭火器也并不是隐患问题。
但咨询消防救援局,包括平时专家检查都是要求是设置点要2具,所以综合考虑我们每个灭火器设置点应不少于2具,并且不宜多于5具。
为什么设置两具,主要考虑到在发生火灾时,若能同时使用两具灭火器共同灭火,则对迅速、有效地扑灭初起 火灾非常有利。同时,两具灭火器还可起到相互备用的作用,即使其中一具失效,另一具仍可正常使用。
为什么不宜多于5具,按照其解释来说,主要是从消防实战考虑,就是说在失火后可能会有许多人同时参加紧急灭火行动。如果同时到达同一个灭火器设置点来取用灭火器的人员太多。而且许多人都手提1具灭火器到同一个着火点去灭火,则会互相干扰,使得现场非常杂乱,影响灭火,容易贻误战机。
况且一个设置点中的灭火器数量太多,亦有灭火器展览之嫌。而且为放置数量过多的灭火器而设计的灭火器箱、挂钩、托架的尺寸则会过大,所占用的空间亦相对较大,对正常办公、生产、生活均不利。